通报截图。来源: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
经查,当日群众庄某驾驶小车在G98高速东往西三亚藤桥互通路段缓慢通行时,李某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蓝色小车行驶至其车辆右侧的应急车道上,试图超车未果,引起李某及其同车人员李某媛不悦,并借机从应急车道超车进入行车道,将车辆停到庄某所驾驶小车前。随后,李某下车对庄某车辆车门、车窗进行敲打,李某媛则对庄某车辆车门、车窗、左右侧镜进行打砸后逃离。
目前,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依法对李某、李某媛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李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临)、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违法停车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
警方提示:春节临近,车流量增大,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高速路行驶遇到道路拥堵不要占用应急车道,切勿强行插队加塞;遇事冷静,切莫冲动,切勿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一旦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一追到底。
【动画】汽车数据安全风险如何解?60秒带你看懂保护策略****** 【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科普】 近年来,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逐渐开上大街小巷。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规定》提到,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倡导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规定》明确,针对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 《规定》还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 光明网、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出品 监制:张宁、李政葳策划、制作:孔繁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