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美已有伊利诺伊州、新泽西州、加州等7个州要求K-12(幼儿园最后一年至12年级)教学中必须涵盖亚裔文化的相关内容。在此之前,美国中小学历史和社会学课程指导大纲标准中,已列出有关中国历史文化的知识点,但其准确性和全面程度不尽人意,导致学生对中国的认知可能出现偏差。
教科书作为孩童了解世界的窗口,将奠定一个人的思想和文化基础,以“先入为主”的方式影响其一生。美国教育学博士、加州州立大学华裔终身教授刘敬辉(Jack Liu)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解读美国孩童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启蒙的主要渠道,探究美国教科书背后的中国观。
中新社记者:一般来说,美国K-12学段的孩子对中国的了解有多少?在他们的印象中,有哪些词汇可以代表中国?
刘敬辉:由于中国历史文化教育在美国并非主流,美国孩子对中国的了解并不多,了解程度存在地域差异。以加州为例,当地孩童在多元文化中成长,身边不乏华人或华裔同学的身影,因此见怪不怪。然而,他们的认知中,这些同学仅是肤色、样貌与自身不同,其他并无太大差别。
实际上,美国人是从少数族裔的角度出发看待华人的——美国有三大少数族裔群体,非裔(Africa Americans),墨西哥裔(Chicano或 Chicana)或拉丁裔(Latino Americans),亚裔(Asian Americans)。这里的亚裔与我们印象中的亚洲人概念不同。在我们看来,亚裔主要由东亚群体组成,但美国把所有的亚洲人,包括菲律宾人、印度人也涵盖在这一大概念中。
至于哪些词汇与中国有关,“熊猫”毋庸置疑是其中一个。至于孔子等历史名人,由于仅出现在课堂中,并非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因此不会过多关注。
中新社记者:美国学校提供的汉语教学或中国的历史教育能否被视为了解认识中国的主要渠道?他们从教科书中看到的中国是什么样的?
刘敬辉:对于美国青少年来说,除非其父母曾去中国旅游,或他们有非常要好的中国朋友,教科书应是他们学习中国历史文化的主要渠道。然而,学生在教科书里学到的仅是一部分中国文化,对当下中国的发展了解甚少。
美国学生在小学最后一年(六年级)开始接触中国早期古代文明。在美国教科书中,中华文明被列为世界八大文明之一,除我们所知的四大古文明(古中国、古印度、古埃及和古巴比伦),美国增列出玛雅文明、罗马文明、希腊文明和犹太文明。因此,美国学校并未将中国历史单拎出来细致讲解,孩子们也是将华夏文明作为古文明之一来学习记忆的。
中新社记者:美国课堂在介绍中华文明起源时,有哪些特点?其中对东西方历史的对照研究比重大吗?
刘敬辉:美国教科书以时间为线索、按主题将同时期的几大文明对比讲解。
例如美国教科书基于“轴心时代”学说,将孔子和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中国文明与希腊文明作比较。“轴心时代”学说认为,公元前500年左右,全世界最发达的几种文明同时存在。
美国教科书中,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开创了整个欧洲、甚至西方文明,奠定了各类学科发展的基础;在遥远的东方,孔子则是同时期成就卓著的思想家、哲学家,他开创儒家学派,创办私学。
书中还特别提到,与苏格拉底并称“希腊三贤”之一的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创建了Academy(学院),作为人们交流所学的场所,西方自此形成了辩论的艺术。而同时期中国的“稷下学宫”能与之媲美。稷下学宫现位于山东淄博,是齐宣王为各学派学者设置的辩论场所,许多已有声名、著书立说的学者在那里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
这些内容鲜少出现于中国的历史课本中,反而出现在外国的教科书中,这是因为按照西方的标准,辩论是文明进步的重要一环。
再如美国教材中讲到罗马时会介绍中国汉朝,将罗马鼎盛时期称作“黄金时代”,认为中国的“黄金时代”是汉朝,因为汉建立了一套不同于秦的统治思想,令儒家思想成为正统,也因为佛教于汉明帝时期最早传入。教材中则侧重讲丝绸之路和佛教传入中国的相关知识。
中新社记者:在你看来,美国课本上的知识能否让青少年对中国的了解足够准确、全面?若不能,不足之处有哪些?
刘敬辉:实际是不全面的,由于美国教材将世界上所有的文明都以对比的模式教授,因此各个文明都是以断点的形式呈现。就中国历史来说,美国仅介绍了几个朝代,因此学生在学习时会遇到许多困惑。
与此同时,美国中小学历史教科书及历史教学模式往往过多以美国的政治和国家利益为中心,从西方历史文化角度出发解读中国。
如美国小学课本在突出孔子的为官经历时,将其鲁国“司寇”的官职直接译成“司法部长”。在介绍儒家思想时,美国中小学课本也仅集中于孔子个人的思想成就,将儒家思想看作孔子主义(Confucianism),只取前期的儒家思想,也就是春秋时期的儒家思想做片段化的截取讲解。
到了大学阶段,美国教材则将儒家思想作为宗教来讲,就是儒教,英文同样写作Confucianism。这种解读实际是将西方宗教的框架体系套用于中国所得的结论。
在西方,包括马克斯·韦伯等社会学家都认为,宗教改变了欧洲,宗教带来了资本主义,因此他们也沿用宗教这一概念来讲述中国历史,这是不准确的。
中新社记者:如果说中国古代史离美国青少年距离较远,那他们是否了解在美华人的情况?除课本外,有无其他知识普及的途径?效果如何?
刘敬辉:目前美国中小学课本中关于华人移民史的内容基本缺失,部分大学会开设有关亚裔的课程,其中包含华人移民史。另外,由于教科书由各州制定,因此情况存在地域差异——在华裔人口较多的美国西部,会有更多高校设置相关课程。
实际上,一些与华人移民相关的历史文化早已浸润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但如果书中不讲,美国人不会意识到。
如“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这个英文短语实际是华人创造的。19世纪中期,一些在美修建铁路的华工略懂英语,他们将中英糅杂在一起,创造出了“Long time no see”的说法。虽然语法有错误,但这一短语自此进入英文语言体系,并成为主流。还有“tea”源自广东话里的“茶”;“silk”就是中文的“丝”,读音很相近。
除课本外,华裔名人也是美国青少年了解中国的窗口。且随着近年来亚裔平权运动在美兴起,更多美国人对华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前不久第三代华裔移民黄柳霜登上美国货币就是在此大背景下发生的。黄柳霜是首位在好莱坞星光大道留星的华裔演员,实际上她也是首位批评好莱坞种族歧视、同工不同酬的女性。
中新社记者:目前,全美7个州的K-12教材中有关中国或华人的内容大致有多少?如何让美国新生代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和认识中国?
刘敬辉:虽没有具体统计数字显示相关内容占比,但该比例是逐渐增多的。其中一个表现是,教科书中开始出现描绘华人的插画,以前这些插画主角都是白人。而这一现象不局限于历史课本,数学书中也能看到华人父母搂着孩子学数学的插画。
让美国新生代更加全面准确了解和认识中国的最佳途径是赴华留学。我曾于2008年带领美国学生去山东青岛游学,让他们跳脱出教科书里有关古代中国历史的只言片语,亲自感受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当下发展。
实际上,这一教学方法的效用已在东南亚得到充分印证。菲律宾华人企业家陈永栽在培养子女接触中华文化时分三步走,第一是学华文,第二是到中国各个省份参观探访,第三是将他们送进北大接受教育。在这一点上,美国基础教育可以借鉴。
中新社记者:自小形成的对华印象会对青少年的成长过程造成哪些影响?这些初始观感在塑造下一代涉华认知时发挥怎样的作用?
刘敬辉:美国青少年自大学一二年级接触通识教育,再加上阅读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或赴华游学后,才会形成较为完整的对华印象。但他们的中国观却是在接受基础教育的过程中启蒙的。
中国观通常存在学生或普通民众的潜意识中,当外界产生事件(events)时,会激发对“事实”的认知并形成观点。这种认知和观点来源于他们曾经接触的有关中国的知识和长久的主流社会文化氛围的感知。
我主导的一个中外研究团队研究发现,厘清美国中小学教材中的中国关键词,有利于了解美国青少年所学习的中国历史、文化和相关中国观的形成过程,从而掌握美国高校学生的已经逐渐形成的中国知识框架。
希望未来编写一本工具书,以兴趣为起始点,解密中国观背后的关键词,令美国青少年读者通过对这些关键词的理解,塑造比较全面准确的中国观。简单来说,就是用关键词引出中国故事,讲好中国故事。(完)
受访者简介:
刘敬辉(Jack Liu),美国教育学博士,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华裔终身教授,研究领域为汉学、中国文明、德鲁克跨文化管理哲学。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一分快3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