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田学军(教育部原副部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的重要要求,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语言文字事业的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甲骨文发现和研究120周年,要求“深入研究甲骨文的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安阳考察时强调:“中国的汉文字非常了不起,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汉文字的维系。”2020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十年语言文字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一是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的历史性目标。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比例超过95%,十年累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6200余万人次,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二是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等,推动甲骨文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开展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诗词大会等系列语言文化品牌活动,引领语言文化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三是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布31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汉字全息资源应用系统、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等资源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语言服务需求。四是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举办世界语言大会并发布《苏州共识》,召开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并发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永久性文件《岳麓宣言》,加强双边多边语言文化交流合作。五是国际中文教育创新发展,建设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开设网络中文课堂,加快国际中文教育数字化发展。六是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日益完善的语言文字法律制度体系,构建以课题研究、机构建设、人才培养为重点的语言文字科研体系,语言文字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不断健全。
回顾新时代十年语言文字工作走过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我国语言文字事业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对语言文字事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语言文字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安全资源和战略资源。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立足世界发展大势、国家发展全局,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认识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
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共同性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新时代新征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服务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要求我们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需求作为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积极开发利用语言文字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相结合,帮助农民提升语言交际、语言传播、语言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语言文字事业大有可为。
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语言文字战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大语言文化建设力度,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产出一大批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可以传之久远的语言文化成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作出应有贡献。
服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文化载体和基础要素功能,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丰厚历史积淀和精神价值,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加强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全球视角下的中文建设,打造全人类共享的语言文字公共产品。深入借鉴吸收优秀语言文化成果,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更好走向世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语言文字支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向而行,始终坚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良好的语言文字条件。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要全面融入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语言文字支撑。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普工作方针,实施推普攻坚行动,重点解决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的短板弱项问题。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提出推普在助力乡村教育发展和文化、产业、人才、组织振兴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在普通话普及率已达到85%的省份和基础较好的城市地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行动,以更全面更充分普及为目标,统筹部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社会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语言文字科技赋能、语言文字服务能力等提升任务。
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增强语言文字事业支撑保障能力。围绕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支撑。要加强国家语言政策、战略、规划的前瞻性研究,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语言规划研究。支持港澳地区开展普通话教育,巩固拓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培训合作,提升港澳地区普通话普及应用水平。加强语言文字类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开展有组织科研,培养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助力坚定文化自信和中华文明传承发展。持续推进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等重大语言文化工程建设,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语言文化需求,推动优秀语言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着力提升全体人民的中华语言文化素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阅读专项活动,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要拓展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语言文化交流。
加强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及智能化技术发展,建设高质量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服务平台,更好满足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需求。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完善多层级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统筹推进行业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发布实施、推广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丰富举措,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主动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语言需求,构建交流顺畅、开放包容、规范文明的国际交往语言环境。
强化国际语言文化交流,助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拓展双边和多边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交流合作。打造更加开放包容、更加优质可及的国际中文教育新格局,推广国际中文教育标准和汉语水平考试,创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动在国际活动和对外交流交往中使用中文,逐步扩大中文在国际组织的应用。创新中国理念和概念、术语的中文国际表达。打造语言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走向世界。
健全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治理效能。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融入法治中国建设,夯实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基础。融入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大局,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加强社会语言文字使用监管治理,加强社会用语用字综合治理,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强化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管与引导,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宪法。只有紧密结合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才能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条件、制度原理、重大原则和实践内涵。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
一是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方式。例如,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既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又将宪法有关所有权、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
二是通过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实施宪法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我国宪法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是宪法原则、宪法要求、宪法精神的充分彰显,同时也是宪法得到有效实施的生动体现。
三是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四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作出相关决定,2018年进行修订并在修宪时写入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集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具有重要教育和激励意义。
五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实施、直接适用的性质。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六是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对以前未曾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拉票贿选案,保证有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运行和履职。
七是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八是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例如,201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和把握“英雄烈士”的含义有不同意见,有关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提出研究意见,后来取得广泛共识。
九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相关职责中注重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如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决定时,有关方面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遵循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作出适当处理。
十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例如,2018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适时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意见。又如,202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有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了处理意见。上述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十一是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例如,2020年和2021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些都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新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十二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例如,2019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开展立法合宪性问题研究,认为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已发生演进和延伸,并已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又如,202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过程中,开展修法合宪性问题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修正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指向性与方向性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新生育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更好发挥宪法作用的任务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总结我国宪法实践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宪法性惯例、宪制性做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党和国家各机关各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积极履行宪法职责。坚持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相统一,按照宪法的规定做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和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有效实施。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宪法使命,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二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方式方法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说明有关情况,提出研究意见,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三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实施、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四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关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五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四)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共同确定、共同实施,是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特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巩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沈春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